
一、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范围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六条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二2023年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至2026年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二、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时间省科技厅集中受理各设区市科技局报送的2026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材料2026年申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企业向所在地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三、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程序一企业申报1符合《认定办法》和《增补通知》及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登录“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点击进入“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我要办理-企业申报-新建申报材料”按系统要求填写《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通过网络提交材料至所属地区科技主管部门。2企业通过“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生成并打印《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一致若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书写须逐项提供中文翻译材料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正反打印装订成册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同时将全部申报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制作成数据光盘并将扫描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压缩成rar或zip格式上传至“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企业须认真检查纸质申报材料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且与数据光盘和上传至“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中的内容一致。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数据光盘一并报送至所在设区市科技局。二地方汇总和审核各设区市科技局会同同级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委根据《认定办法》和《增补通知》及本通知要求联合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如各地在审核企业申报材料过程中认为需实地核查的应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申请表》主管部门推荐意见一栏加盖设区市科技局公章汇总填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并加盖设区市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及发展改革委公章。同时设区市科技局在“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中将经审核正式推荐上报的企业网上申报材料在线提交至省科技厅提交的企业清单必须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一致。三材料报送各有关设区市科技局须正式行文出具推荐函。推荐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一式一份连同辖区内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数据光盘一式一份由各设区市科技局统一邮寄报送至江苏省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四、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1总目录2《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在线打印、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3企业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论述1000字以上4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5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需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明确当年服务外包收入总额以及离岸服务外包收入总额6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应填报的所有附表。按照《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有关规定免填部分表单的企业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7企业工作场所证明复印件企业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并加盖企业公章82025年度企业职工人数情况表、企业员工花名册注明员工学历结构、年末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只需汇总数92025年度企业总收入汇总表2025年度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汇总表企业2025年度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开发委托、合作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明细、结算单据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企业2025年度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50%以上的票据复印件企业2025年度从事离岸外包业务的外汇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35%以上的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复印件、涉外收入申报单如涉及人民币结算复印件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有实物载体进出境的还须提供海关报关单据复印件10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研发能力佐证材料企业可视情况提供企业或产品的获奖资质证书、知识产权证书、客户评价证明、研发机构建设情况、产学研合作情况等材料复印件。